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通知》和省四最办《关于印发创优营商环境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创优“四最”营商环境,对标沪苏浙,不断增强企业和群众改革获得感。经研究,自2019年6月11日起,再次压缩市级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时间(详见附表),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电话:0563-2838905。
特此通告。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6月4日
附表:
压缩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时间表
不动产登记业务类型 |
承诺办结时限 |
法定办结时限 |
抵押权登记(企业) |
即时办结 |
3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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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封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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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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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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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登记 |
1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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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补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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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权登记(个人) |
3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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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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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告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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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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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登记 |
5个工作日 |
说明:1.承诺办结时限不含公告、公示、查看现场和补正材料所需时间;2.批量业务和多种登记类型合并办理等特殊登记业务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