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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投资合作促进局信息公开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23-03-06 15:35 来源:宣城市投资促进局 字体:[ ]

进一步加强效能建设,积极推进政民互动和政务信息工作,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局(办)机关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政民互动和政务信息工作实行工作责任制。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确定专人从事具体工作,为直接责任人。政民互动和政务信息工作涉及相关科室业务的,相关科室负责人员同为直接责任人。

二、健全完善政民互动答复办理制度。内容包括:

(一)办公室具体从事此项工作人员必须每天定时登录政府门户网站,浏览“政民互动”各子栏目,及时查看是否有涉及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咨询、投诉、意见和建议。对承办部门划分有异议的帖子,要及时与市信息办、市政务服务中心或其他相关单位、部门联系说明。

(二)对网民在“政民互动”上本单位版块内的帖子及时认领(2小时内、非工作时间顺延),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并批转相关业务科室研究办理,办理内容经分管领导审核无误后,在规定时限内及时予以答复(一般咨询事项1个工作日完成,重要事项3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在线回复的内容必须准确、完整,符合要求。在线回复的内容表述一般包含:对反映问题的情况核实、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处理情况、下一步工作措施及在线回复部门联系电话等内容。对网民的回复要认真负责、细致周全,不能敷衍了事、简单应付。

(四)对确实不宜在网上公开答复或不属于本单位办理的情况,须在1个工作日内与市信息办或相关部门联系,经市信息办或相关部门确认后,视具体情况妥善处理。

(五)建立政民互动工作登记制度,妥善保存相关档案备查。

(六)对涉及政民互动帖子认领和办理不及时,回复答非所问、简单敷衍,答复不全或未正面作出明确答复,或未办结前即擅自将是否回复标记改为“已回复”等工作不力、工作差错,导致被效能考核扣分的,按局效能建设责任制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员责任。

三、对市信息办转来“市长信箱”领导批示件和市政务服务中心“12345”服务热线,市委办“人民网网友给省委书记留言办理情况”以及市政府督办室(目标办)“人民网网友给省长留言办理情况”办理程序、要求按上述第二条规定办理。已办结的,应及时将办理情况反馈给市信息办、市政务服务中心、相关单位、部门或个人。没按规定办理导致扣分的,按局效能建设责任制规定处理。

四、认真做好局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规定信息内容主动公开以及依申请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效能考核相关工作,认真对待网评考核(包括年中和年终测评)和检查考核。相关职能科室工作不力,未履行相应公开职责,导致被投诉、扣分的,依上述第二条第(六)项规定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