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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水阳江中游 防洪治理(宣城市)工程占地范围内停止 新增建设项目和控制人口迁入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8-10-08 09:17 信息来源:中国安徽网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水阳江中游防洪治理(宣城市)工程已列入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加快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实施方案》和《安徽省加快灾后水利水毁修复与薄弱环节建设性治理三年行动方案》。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679号)有关规定,为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保障工程占地范围内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现通告如下:

一、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水阳江中游防洪治理(宣城市)工程占地范围为停止基本建设并控制人口迁入区域(以下简称控制区)。

控制区涉及范围包括:宣州区水东镇枣乡社区、稽亭村,五星乡庆丰村、永义村、沟村,朱桥乡油榨社区、四合村、九保村、朱家桥社区、浑水村、魏村,养贤乡石山村、仁义村、张埂村、天成村、新河村,孙埠镇张桥村、刘村、三里社区、西马村,双桥街道办事处金杨社区,济川街道办事处玉山村、东桥村、东河村,澄江街道办事处澄江社区、庙埠村,郎溪县飞鲤镇横闸村、三溪村,建平镇南西村、大杨村、张钱村、同庆村、南东村,宁国市汪溪街道办事处汪溪村。

具体范围由工程项目法人依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以附图另行张贴。

二、在控制区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不得开发土地和修建房屋及其他设施,不得新栽种多年生经济作物和林木。

三、除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后的正常调动以及婚嫁、退出现役军人、大中专毕业生回原籍、刑满释放回原籍等人口外,禁止向控制区迁入人口。控制区内新生儿入户不受限制。

四、宣城市及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依法制止违反规定在控制区内进行基本建设和迁入人口的行为。

五、项目主管单位或项目法人应会同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对控制区进行工程建设征地实物指标调查、登记、公示、核定,经移民户主或迁建单位签字认可后建档建卡,并由当地人民政府签署意见。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18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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